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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请人为自然人,且本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,需提交以下资料:

    1.居民身份证原件;
    2.居民户口簿原件;
    3.电信、移动、联通、铁通等公司出具的机主证明,或能证明该号码属于机主所有的文件,如开户合同或发票原件,盖有运营商营业厅公章的对帐详单等等(证明主叫号码为申请人所有);
    4.与通话内容相关的、能证明申请人主张的相关证明资料。(如果确实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,请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或咨询公证处电话:方正公证处:010-58073549)。

二、申请人为自然人,且授权第三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,需提交以下资料:

    1.居民身份证复印件(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);
    2.居民户口簿复印件(需整本复印);
    3.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书公证书原件;
    4.受托人身份证原件;
    5.电信、移动、联通、铁通等公司出具的机主证明,或能证明该号码属于机主所有的文件,如开户合同或发票原件,盖有运营商营业厅公章的对帐详单等等(证明主叫号码为申请人所有);
    6.与通话内容相关的、能证明申请人主张的相关证明资料(如果确实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,请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或咨询公证处电话:方正公证处:010-58073549)。

  

三、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且法定代表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,需提交以下资料:

    1.营业执照副本原件;
    2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;
    3.公证申请表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,在网站下载后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;
    4.电信、移动、联通、铁通等公司出具的机主证明,或能证明该号码属于机主所有的文件,如开户合同或发票原件,盖有运营商营业厅公章的对帐详单等等(证明主叫号码为申请人所有);
    5.与通话内容相关的、能证明申请人主张的相关证明资料(如果确实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,请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或咨询公证处电话:方正公证处:010-58073549)。

四、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且法定代表人授权第三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,需提交以下资料:

    1.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;
    2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(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);
    3.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有关企业基本情况的证明原件;
    4.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书公证书原件;
    5.受托人身份证原件;
    6.公证申请表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,在网站下载后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;
    7.电信、移动、联通、铁通等公司出具的机主证明,或能证明该号码属于机主所有的文件,如开户合同或发票原件,盖有运营商营业厅公章的对帐详单等等(证明主叫号码为申请人所有);
    8.与通话内容相关的、能证明申请人主张的相关证明资料(如果确实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,请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或咨询公证处电话:方正公证处:010-58073549)。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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