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人资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依法对有关机构就该法人经济活动状况、资产及经营信誉等出具的文件。
申办法人资信公证,当事人应系向法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。
申请办理法人资信公证,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:
1、法人资格证明,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;
2、委托他人代办的,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;
3、法人单位开户银行或其它金融部门出具的资金情况证明;
4、法人单位的会计年度报表、资金平衡表、损益表、资产负债表等;
5、其它证明材料,如对其固定资产、股票、债券等及无形财产进行公证的,当事人应当提供资产评估部 门的资产评估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