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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资格公证

来源:北京方正公证处


法人资格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机关、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申请,依法证明其具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规定的法人资格的活动。
申办法人资格公证,当事人应向其法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。
一、申请办理法人资格公证,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及材料:
  1、法人资格证明书(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民政部门核发的社团登记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);
  2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、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;
  3、代理人代为申请的,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、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。
二、办理法人资格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:
  1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的有效期为一年,每年应进行年检注册,因此,企业法人在申请办理公证前应办理年检注册。
  2、法人名称、组织机构、经营方式和范围、住所地有无变更,如果有变更,应先办理变更登记,再申请办理公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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